郑金都,男,1964年7月出生,台州三门人。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主任、一级律师,兼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浙江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浙江省律师协会会长、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第十二届浙江省政协委员,浙江省工商联咨询委员、浙江省人大和省政府立法专家成员、浙江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浙江省政法委和公安厅特邀监督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杭州和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浙江大学和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实务导师、浙商银行和宋都股份独立董事、杭州市三门商会会长等等;担任浙江省人民政府、杭州市人民政府、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省国税局、省民政厅、省海洋局等等单位法律顾问。
曾获浙江省律师行业突出贡献奖、浙江省十大优秀青年、浙江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浙江省十大优秀律师、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个人二等功、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全国优秀律师等荣誉。
1986年获原杭州大学(现浙江大学)法学学士,1989年7月硕士毕业于杭州大学(现浙江大学)经济法学专业,1989年8月至1996年6月,任杭州大学(现浙江大学)法律系讲师,期间自1993年9月至1994年9月于美国密苏里大学法学院担任访问学者;自1996年7月至1998年11月,任浙江国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自1998年12月至今,任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自2009年7月至2015年7月,郑先生担任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14年8月至今,郑先生亦担任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于2004年11月获浙江省人事厅授予一级律师资格。
郑金都律师从1986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二十多年来,承办过许多国内外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名案及典型案件,其中不少为国内的第一案。郑金都律师先后受聘担任数十家大型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成为各顾问单位经营上的参谋、法律上的顾问。郑金都律师还系浙江省首批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律师,并先后担任浙江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城市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的独立董事。
作为一名学者型的律师,郑金都律师在处理大量的诉讼与非诉讼法律业务的同时,注重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先后在《中外法学》、《中国律师报》、《高教学刊》、《律师与法制》、《经济与法》、《浙江保险》、《浙江青联》等刊物上发表过多篇论文,并参与《大学法律基础》、《经济法》等大学教材的编写。目前还兼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实务导师、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客座教授、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兼职教授,同时为全省众多金融机构的行长(总经理)培训班和税务稽查人员培训班分别讲授《金融法》、《税法》等课程,并自1996年以来一直应邀为浙江省公安厅及各市地公安局讲授经济犯罪相关培训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