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继何(1938- )
萧继何,男,1938年10月生,河北肃宁人,1964年毕业于浙江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系。历任遂昌县人民医院副院长,中医院院长,丽水地区医院院长。
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民进遂昌县总支主委,遂昌县政协第三、第四届副主席(1990.6—1993.10),浙江省政协委员。
1992年1月,卫生部授予萧继何“全国卫生系统模范工作者”称号。
求真务实创业绩
1993年11月,时年55岁的萧继何同志被浙江省丽水地区行政公署任命为丽水地区人民医院院长,从此,在他的人生旅途中又跨入了一个新的起点。他清楚地知道,该院是丽水地区最大的一所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有职工809人,600张床位,肩负着为全区240万人民医疗保健服务的重任。他暗下决心:决不辜负地委、行署领导的重托,要团结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带领全院干部职工求真务实,创造出医院更加辉煌的业绩。
萧继何同志,1964年毕业于浙江医科大学医疗系,他就任丽水地区医院院长之前,曾先后担任过遂昌县医院副院长、遂昌县中医院院长等职,由于医院管理工作成绩显著,1992年被卫生部、人事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授予“全国卫生系统模范工作者称号”。从事医院行政管理工作10多年的经验告诉他,当医生关键要把病人的病治好,而当院长必须抓住主要矛盾,把握全局。
他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办院方针,结合医院自身特点,找准发展路子。即:面向全区、争创三级乙医院,真正把医院建设成浙西南山区医疗、教学、科研中心,为山区人民就近看病提供方便。路子找准后,他带领班子研究确定了发展步骤,并一步一个脚印,开始了艰难的创业过程。
医院要发展、要上规模、上档次,基础设施建设,十分重要,1993年该院病房面积较小,内、外科病房450张床位拥挤在80年代初建造的旧房子内,对业务工作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因此,建造一幢具有现代化装备的外科大楼已迫在眉睫。萧继何同志刚到任时,医院正筹建外科大楼,当时才平整好基础。建1 1层外科大楼,预算资金要2000多万,而医院当时资金只有30万,资金紧缺怎么办?一方面向银行贷款,一方面向职工筹资,并专门组织了一个外科楼基建管理班子,通过2年多时间的努力,1996年10月,一幢投资2000多万元,具有现代化装备的外科楼顺利竣工投入使用。在资金紧缺的情况下,采取多种渠道筹巨资还购置了核磁共振机、医用直线加速器、CT、心血管造影机等,万元以上医疗器械设备250多台(件)、总价值5000多万元。从此,使医院的医疗设施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
萧继何认为:有了硬件规模,还不是一个医院真正实力的象征,必须有其高质量、高品位的内涵建设。抓医院内涵建设,他有独自的见解。
1.抓医疗质量管理。医疗质量是医院的生命线,来不得半点马虎。发挥医务科、质管科、护理部等行政职能部门的作用,从病历书写,落实三级医师查房制等基础工作入手,严格进行管理,坚持月查、季查、年度检查制度,实行重奖重罚,保障医疗质量。
2.加强医疗技术力量的培养,不断提高技术水平。为了引进新技术派人员到上海、北京等大医院进修学习,邀请杭州、上海等地大医院的专家来院指导开展新项目,加强重点学科的发展。如:胸心外科完成III、Ⅳ类手术,包括心脏瓣膜替换术、双瓣膜替换术、法乐氏四联症纠治术等高难度手术:心血管内科先后成功地开展了冠状动脉造影术、PTCA及冠状动脉支架放置术,使心脏病的介入治疗处于全省同级医院领先水平;泌尿外科与肾内科密切配合,开展了肾移植手术并获得成功。
3.自觉地抓精神文明建设。他认为:精神文明建设是一项务虚的工作,但务虚工作更要踏实地去做。根据省卫生厅“创建示范文明医院”的标准向社会推出文明服务公开承诺制度,以病人为中心,要求职工时刻为病人着想,做到廉洁行医,热情服务,千方百计为病人提供方便。积极进行院区的绿化、美化建设,为病人、为职工创造优雅、温馨的医疗和就医环境。
他到地区医院后,在医院管理上进行了一系列改革,采取科室经济核算制度,推行基建项目招标、投标制度,实施药品集体采购制,完善医疗设备采购和使用保管制度,坚持财务一支笔审批,在增收节支上做好文章,坚决杜绝科室乱收费、私自收费现象的发生,发挥科主任作用,要求科主任要真正挑起科室业务和经济管理的担子。由于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在他任职的5年时间里,该院固定资产总值,由原来的2000万元增加到Ⅱ亿元。1998年完成了医院2010年远景规划,并得到政府规划部门批准,争取了医院宽松的用地规划,为医院今后的发展增添了强大的潜力。
萧继何同志任院长期间,工作非常投入。谢绝各种与工作无关的会议和应酬,既为医院节省了经费开支,又给自己节省了时间,以便更好地投入管理工作。当院长手中有很大的权力,一些基建包工头,药品、设备经销商主动找上门、送礼品(金),他一一拒之门外。他拒收礼品的佳话传开后,再也没人敢提着礼品去叩他的家门了。
丽水地区医院为社会作出了真诚的奉献,也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认可,1996年来,两次被评为“浙江省医院职业道德建设先进集体”,1997年被评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更可喜的是1998年顺利通过了省卫生厅的检查评估,正式被确定为丽水地区唯一的一家省级“示范文明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