竺可桢日记 (1950年)1月10日 星期二 北京

晨晴19°。
北京晨晴19。

  
  晚日否树人。雨农移至余对门住。
  晨六点三刻起。九点借孟和至院。十点开会报。巫宝三报告社会所拟与〔财委〕计划局订立合同,由社会所派十人来京专事调查: (一)人民一年生产收入数,(二)国外进出口贸易历年数字, ( 三)国内各区工资状况,以及(四)经济计划应有之步骤。研究前三项系社会所向来已进行之工作,第四项系计划局委托之工作,因计划局可经财〔经〕委员会取得材料统计之便利, 同时可以补助经费, 故须订立合同。但事先孟和并未与郭沫若商妥。巫报告后,郭以询余谓计划局是否同意此事,余告以余与孟和同去计划局, 与钱昌照、宋前文会谈,当场决定合作,不过此事陈伯达因去苏联未与会商而已。郭即以此事待陈回国后再说,且根本上亦不赞成在此时调查工资与作经济计划之初步研究。孟和遂为之大扫兴。余亦以多说话开罪于人,颇自怪。用不着提陈伯达也。实际前三项工作乃社会所过去已经进行之工作,何必停顿耶。
  午后二点至吴正之寓(大草厂十六号) ,杨克强同往。正之主张召集企孙、慕光、培源、树人、三强于星期五在院商谈,余允与三强商之。晚晤树人,谈半小时,渠尚在床,云明日可起。遇今甫,知翼甫丁外艰,于日前赴南京云。
  接徐近之、王序六函文教会函寄张素诚函士楷函谢家玉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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