竺可桢日记 (1948年)12月12日 星期日 杭州

晨睛热56°。
杭州 晨睛热56。

  上午晤默君、韩祖德。下午吴学义来。
  晨六点三刻起。九点叔谅来,知布雷在徐村之坟墓立碑、筑围墙仍尚有待。借叔谅、允敏赴九莲村柏庐晤默君,遇赵建新律师(住开元路43 号,电话1994) ,谓水亭子有屋可租,平房十余间,要米二百四十担→次交足,可住二年。余谓气象研究所决无此能力。十点出。至膺白路95 号晤韩祖德夫妇。其夫人乃李立侯之女,于去年在南京被汽车压倒去世,迄今凶于无下落。出至将军路九号晤李鼎芳太太,李己去台湾矣。李夫人姓查,海宁人。十一点半回。
  接教育部转来情报,谓:”自八月廿二日由此间会同特刑庭拘捕吴大信后,坐校长之态度即形转变,甚至包容奸伪匪谍学生之一切非法活动于不问不闻,而对于特刑庭之传讯则加拒绝。兹举其事实如下: (一)被漏网之学生李浩生、楼宇希侦查己到校。由特刑庭传讯,均以未到校拒绝; (二)李雅卿被捕时,自认由朱元明介绍。朱虽休学,但仍潜留校内为自治会工作,经特刑庭传讯,以离校拒绝; (三)吴大信、李雅卿被捕后,亲到拘留所慰问,在交谈中暗示彼等弗自承认; (四)吴匪被捕后,九月十九、廿两日竟由学生决议正式罢课,并印发宣言长期罢课之重大学潮,当局事先不加制止,事后亦未予主谋分子以正式处分; (五)浙大匪谍学生拒绝特刑庭之传讯,并严密校内巡查,预备以武力阻止人校逮捕; (六)十月廿九日于子三自杀周年,举行殉难纪念,有鸣钟志哀、发动扫墓等等,学校当局竟不问闻. .…·无怪社会人士认浙大为共匪之租界。总之各情,浙大当局包容匪谍学生之非法活动,实责不容辞……”教育部将此文附寄外,另有文曰:”坐校长密鉴:兹抄送该校有关情报一件,实情如何,仰即查明具报为要。教育部亥虞(十二月七日) 0 “此项报告当然为俞嘉庸所作。所谓余暗示吴大信、李雅卿弗自承共产党,全属子虚。因彼等自承后则罪名可以减轻。且校中发现共党能剔除,则校中风潮较少。余素来主张,政党不要入学校也。
  接教育部密函 蔚光函 F. Joliot Curie 函(准邹国兴在其实验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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