竺可桢日记 (1945年)8月12日 星期日 遵义

晨阴。上午时有微雨。下午两点 26.8°,27.10°。
遵义晨阴。上午时有微雨。下午两点 26.8 0, 27.10飞

在浙江日本部队已向顾祝同司令正式接洽投降事宜。赣湘桂日军停止抵抗。惟南京、上海、北京市民有放火、抢劫情事,秩序提乱。晤夏玉芳,谈刺夏案。下午团契代表研究陈念清来,约二十五〔日〕讲演。卓如约游泳,因阵雨未往。专员公署二科科长杨仓其来。
晨七点起。九点至校一转。十二〔点〕借允敏至卫生院晤夏玉芳,渠己能起坐,讲话自如,惟左肺觉痛,弹打在肺尖而痛在下部,故医疑肺膜有膏结处。据云现法院已拘捕者计凶手吴明屡、张绍衡及主使谋杀之第一法庭庭长戴震本。戴不承认受贿而放袁德昌并主使杀人,吴亦不承〔认J,但证据己足。当行刺时同伙者六七人之多,一人至夏宅,二人在大井坎巷口把风。而张绍衡、吴明庚,张正友三人:张正友为开枪打击之凶手,现在逃,系本地人,向爱赌钱,为戴震本等以三十余〔万元〕买其行刺者,向与张绍衡住一寓所。张绍衡,皖人,前以法官受贿被判监禁五年,近又设法谋得警备司令之司法官。张谋为司法官,为夏告发其过去曾被判徒刑五年,故恨之。吴明居委则以贩卖手枪案行贿于夏未成,亦恨。戴震本则以袁德昌案受贿甚巨,而此贪污网为夏告发于司法院,故与张、吴等谋欲去夏。曾在一曾姓家楼上开会,到十人,法院第一庭庭长戴震本与高等法院首席胡长泽,前中统局陈怀庆与张绍衡、吴明庚均到会,决定谋刺夏玉芳,并以三十七八万元雇张正友。高等
法院兼地方法院院长张炎与夏为同学(中大),本人未与闻,但其妻与妻舅均各受贿十万元。胡长泽已在逃。张炎在遵。张正友行刺时,三人人大井坎,均在夏之后左方。张离夏仅尺许,始放枪,第一枪打左肺尖,夏未倒,仍前行,张绍衡说”第二枪”,张正友打第二枪不中,第三枪中后腹,夏跌入沟中。张绍衡说”死了”。其时有两兵士住大井坎二号者过路,一北方口音兵谓被打人即住七号者。凶手打枪后即叩七号之门,嘱躲在里面之间伙出。夏并谓自第一枪至第二枪未闻枪中转动声音,故断定县府所觅得〈剥)[驳〕壳枪子弹之非自此,亦可知夏之细心矣。夏拟于
日内出院休息数日赴重庆。并〔云〕中统、军统卫戍司令均在此〈诊查)[侦察J,而军统主持人向夏索贿二十万元,可知特务机关之黑暗矣。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